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哈尔滨至肇源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A8合同段碎石运输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0222FW20200518 1.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哈尔滨至肇源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A8合同段碎石运输项目。 1.3项目内容:碎石运输 1.3.1运输数量及规格: 1.3.1.1数量5万m³,规格为石屑、0.5-1碎石、1-2碎石、2-3碎石。 1.3.1.2质量标准: 石料以到场甲方过磅数量为准。因实际采购数量为计划量,所以供应商如以低于预算价格成交,采购人视为单价可相应降低。成交价格与预算价格产生的偏差金额,采购人在实际结算中予以相应金额扣除。 1.3.1.3运输需求:石屑、0.5-1碎石、1-2碎石、2-3碎石。 1.3.1.4交 货 期:2020-2021年度,按照采购方通知付货。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三、采购预算:约382万元(含税) 四、意向供应商名单及资格要求: 4.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含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相关内容。 4.2意向供应商近三年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4.3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ourt.gov.cn/wenshu.huml)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4.4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邀约的供应商,请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0年12月22日08:00至2020年12月24日16:00(北京时间)。 5.2采购文件不收费。 六、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2000元(贰仟元整)。 6.2保证金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4日17:00前 6.3采购保证金退还:签订采购合同后5日内。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竞价。 七、供应商证明材料 7.1递交证明材料的时间:成交后次日 7.2证明材料审核地点:黑龙江省绥化市安达市铁西街20号龙建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7.3证明材料的要求:成交供应商须携带符合采购公告第4.1项-4.4项要求材料的原件及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499683570@qq.com)交由采购人审核; 7.4证明材料以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收到时间为准,因邮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证明材料,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竞价安排 8.1竞价方式:一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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