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0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纳税凭证)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2项条件满足其中1项即可)
①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甲级;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在册人员【以提交加盖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近三个月以来(2020年8月、9月、10月)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若企业享受社保减负政策,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且具有岩土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注:由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查询,并以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不需要提供此项资料,采购代理机构对查询结果截图或下载存档;若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供应商则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