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923-202012-999072-0021 项目名称:茂名市电白区第二人民医院电子病历分级评价3级评审改造升级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1,310,000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茂名市电白区第二人民医院电子病历分级评价3级评审改造升级建设项目 2、标的数量:一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电子病历分级评价3级评审改造升级建设项目 | 1 | 项 | | A | 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叁拾壹万元整(¥1,310,000.00) | B |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C | 建设周期:合同签订后的9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建设。 |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90个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表或审计报告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缴纳税收: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社会保障资金: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函。(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或者地方商事登记平台及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相关信息。如查询结果未显示有关信息,视为评审时供应商未违反本款要求)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已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内容进行再分包和转包(提供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12 月 21 日至 2020年 12 月 25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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