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公安局小型机动车驾驶人考场项目考试设备等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鹤财招标采购-2020-50)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鹤壁市公安局小型机动车驾驶人考场项目考试设备等采购(招标项目编号:鹤财招标采购-2020-50),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鹤壁市公安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采购清单及采购文件包含的内容及相关服务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投标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经营范围与本次采购内容相关;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年度财务报表;注: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单位近期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资料(提供近6个月以来每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
注:依法免税的投标人,由投标人出具情况说明。
④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3年的为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即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
2.投标人信誉要求:依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查询日期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的网页截图附进投标文件或对此做出承诺)。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12月16日08时00分00秒---2020年12月23日18时00分00秒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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