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4-202012-7023-0027 项目名称:2021年禅城区社会综合治理指挥中心食堂配送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20,472 最高限价(如有):1220472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2021年禅城区社会综合治理指挥中心食堂配送服务 2、标的数量:一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包组号 | 供货业务量 | 包组一 | 项目预算金额的60% | 包组二 | 项目预算金额的40% |
详细内容和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期的具体起止时间以签订合同的约定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 3、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6、本项目不接受磋商联合体。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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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0年 12 月 23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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