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市分公司2020-2021年交警监控项目设备物资采购公开竞争性磋商(第二次),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市分公司,代理机构为云南奋进通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
1、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的概况
1.1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市分公司2020-2021年交警监控设备物资采购项目。
1.2采购金额:本项目拟采购设备预估含税总金额1808000.00元(大写:壹佰捌拾万捌仟元整),税率13%,其中不含税金额合计1600000.00元(大写:壹佰陆拾万元整),税款合计208000.00元(大写:贰拾万捌仟元整),费用预估依据2019年我公司同类合同成交价格作为指导价。列支拓展业务资本性开支,具体明细详见附件。预估金额不作为结算依据,结算时以实际订单为准。
1.3采购内容:详见附件1。
1.4标段划分:本项目拟采购1名服务商,不划分标段、份额。
1.5交货期:自买方下达订单之日起,15日内到货。
1.6质保:售后质保期为5年,安装验收通过后开始计算。
1.7交货地点:保山市分公司指定地点。
1.8质量要求:必须达到技术规范书要求。
1.9合同期限:框架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止或框架合同执行完自然终止。
2、应答人资格要求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应答人资格如下:
2.1应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且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若应答人正处在新旧营业执照更换期间,可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申请专用章)。
2.2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参加该项目竞争性磋商。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且成交后不得转包、分包。
2.4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应答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应答人被暂停或取消申请资格的;
(3)应答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应答人在最近两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最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未出现过重大责任问题。
采购人在今后项目实施过程中保留核查和追责权力。一经发现与承诺内容不符的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采购人采购过程所造成的损失。
2.5其他要求:法律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3.1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3.2评审委员会将根据磋商文件中载明的资格审查标准对应答人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有任何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评审委员将不对资格审查不满足要求的应答人进行评分。
4、报名时间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获取: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磋商文件。具体如下:
4.1.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12月16日至2020年12月18日,每日上午 8 时 30分至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