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拍卖公司遴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四次)
(招标编号:2020-JK18-F300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一、招标条件
本资产拍卖公司遴选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2020-JK18-F3003),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哈尔滨某学院采购室。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谈判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资产拍卖公司遴选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注册资金为200万(含)以上。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其他组织,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提供书面声明)。
(三)供应商必须是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经黑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的资产拍卖机构(提供网页截图)。
(四)供应商必须具有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五)供应商必须具有拍卖A级(含)以上企业资质。
(六)供应商应具有服务内容所要求的各项工作能力,并能够在规定工作时间内调配较强的工作力量,按时保质完成处置资产拍卖工作任务(提供承诺)。
(七)项目负责人应取得拍卖师注册资格,并具有10年以上从业经验(自《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记载的批准日期开始计算)。
(八)供应商须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进行信用查询,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的名单记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网页截图证明)
(九)未在供应商黑名单和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处罚期内的书面声明及军队采购网(www.plap.cn)查询结果截图证明。
(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12月14日09时00分00秒---2020年12月21日16时3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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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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