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623-202012-121-0043 项目名称:农村文化发展专项各村健身器材采购实施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33,700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农村文化发展专项各村健身器材采购实施项目 2、标的数量:一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对全县13个镇159个村委会购买健身器材及安装调试。
4、其他:其他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45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 ④《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⑤《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⑥《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副本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相关部门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9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若响应供应商是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度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0年以来任意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料;如依法免税和(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原件;若响应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项目投标。须提供声明。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书面声明。 4、响应供应商应提供在如下两个网站的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加盖公章。 1)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经营异常企业”名单中。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年 12 月 08 日至 2020年 12 月 14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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