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净水厂附属设施改造工程项目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净水厂附属设施改造工程项目第1次澄清公告-正常公告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08日来源: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净水厂附属设施改造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鸡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到位,招标人为鸡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鸡东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净水厂附属设施改造工程项目 2.2建设规模:新建2.0万吨/天规模的净水厂1座;新建DN700给水管线3570米;新建DN100-DN600配水管网11000米。净水厂总建筑面积6820.13平方米,包括净水间、深度处理间、送水泵房及变电间、换热站、业务用房等。,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2.3 建设地点:鸡西市鸡东县。 2.4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5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40580023.61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级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书,要求证企相符且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3个月(2020年8月-2020年10月)网上截图并加盖公章,本人执业过程中未被计入从业诚信黑名单,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要求项目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工长/施工员1人(具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工长资格证书)、质量员1 名(具备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资格证书)、安全员1 名(具备有效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证)要求证企相符且连续缴纳职基本养老保险满3个月(2020年8月-2020年10月)。 3.4 投标人拟投标登记人员应与本次招标专业相符,且未在其他建设项目中担任职务,其投标将被否决。 3.5 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公告发布之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及"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上查询的结果为准,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6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以公告发布之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上查询的结果为准,如存在行贿受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7投标人不得出现被相关部门列入最新的“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因重大质量、安全问题被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情况,否则将拒绝其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0年12月03日12时00分至2020年12月10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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