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疫情物资储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RZX-2020805)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濮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清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疫情物资储备项目(招标项目编号:XRZX-2020805),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清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约2380000元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3投标货物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
3.4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国内企业);代理商或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一类医疗器械可以不用提供)。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12月09日00时00分00秒---2020年12月15日23时59分59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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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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