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225-202012-816881-0001 项目名称:高标清同播系统及采编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高标清同播系统及采编设备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项目内容 | 数量 | 交货期 | 高标清同播系统及采编设备 | 1批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日内 [包括设计、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等工作] |
注: 1)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投标人负责包括项目方案、货物采购、运输、保管、安装、调试、培训、设计、系统工程管理费、材料检验费用、第三方验收测试的费用等整个系统所有费用、质保期保障、项目管理等相关部门验收及保修期内的维护保养及相关服务与一切税费等。 2)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得分拆报价。投标人所投货物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性能技术指标的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 2)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关于资格文件声明的函);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关于资格文件声明的函)。 2、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服务能力;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否则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投标人需提供上述两个网站的网页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12 月 07 日至 2020年 12 月 13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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