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委托,对2018年胜利油田滤料框架协议采购所需滤料进行公开招标。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具体执行企业:胜利油田。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80326A/B/C-0397-403-B1
2.项目内容:2018年胜利油田滤料框架协议采购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金刚砂滤料\0.6-1.2mm 1.00 吨 包-B1-金刚砂滤料 2 金刚砂滤料\0.5-0.8mm 1.00 吨 包-B1-金刚砂滤料 4.交货期和地点:2019年6月30日、胜利油田用户指定地点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商书面承诺接受《物资供应处不合格物资处理及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物供发〔2017〕27 号】相关内容约束,并在发生质量问题时按照该实施细则履行相关权利义务。 2.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代理商投标时需要提供生产商授权。 3.付款时间:按照中石化胜利分公司财务规定,在买方财务部门挂账后240个工作日内付款。 4.运输方式:汽车运输或其它;到货地点:胜利油田工区各二级单位指定地点。 5.投标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违规记录,未出现严重环境污染事件并造成恶劣影响的。 6.投标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7.生产商投标认证产品需包括标的物或标的物原材料或覆盖标的物类物资(滤料、水处理材料、水过滤材料)的生产、加工、制造,代理商投标认证产品需包括标的物或覆盖标的物类物资(滤料、水处理材料、水过滤材料)的销售。 8.投标商应通过ISO9001或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商应通过ISO14001或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投标商应通过OHSAS18001(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HSE管理体系评价认证,上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9.投标商为生产商时,非生产该物资品种的供应商报价无效,现场考察发现供应商与投标文件不符者,取消入围资格。 10.投标人须在工商部门正式注册登记,营业执照注明是具有本次招标物资生产、加工、制造(生产商)或销售(代理商)资质的合法企业。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8年3月9日8:00时至2018年3月15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1.招标编号:WZ20180326A/B/C-0397-403-B1
2.项目内容:2018年胜利油田滤料框架协议采购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商书面承诺接受《物资供应处不合格物资处理及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物供发〔2017〕27 号】相关内容约束,并在发生质量问题时按照该实施细则履行相关权利义务。 2.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代理商投标时需要提供生产商授权。 3.付款时间:按照中石化胜利分公司财务规定,在买方财务部门挂账后240个工作日内付款。 4.运输方式:汽车运输或其它;到货地点:胜利油田工区各二级单位指定地点。 5.投标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违规记录,未出现严重环境污染事件并造成恶劣影响的。 6.投标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7.生产商投标认证产品需包括标的物或标的物原材料或覆盖标的物类物资(滤料、水处理材料、水过滤材料)的生产、加工、制造,代理商投标认证产品需包括标的物或覆盖标的物类物资(滤料、水处理材料、水过滤材料)的销售。 8.投标商应通过ISO9001或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商应通过ISO14001或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投标商应通过OHSAS18001(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HSE管理体系评价认证,上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9.投标商为生产商时,非生产该物资品种的供应商报价无效,现场考察发现供应商与投标文件不符者,取消入围资格。 10.投标人须在工商部门正式注册登记,营业执照注明是具有本次招标物资生产、加工、制造(生产商)或销售(代理商)资质的合法企业。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8年3月9日8:00时至2018年3月15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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