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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临沂)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第二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活性炭招标公告
中节能(临沂)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兰山分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委托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名称:中节能(临沂)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第二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活性炭 |
二、项目编号:20201002030113760001001 |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四、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临沂)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兰山分公司 |
五、代理机构: |
六、所属项目名称:中节能(临沂)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第二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七、项目概况: |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二)项目建设规模:中节能(临沂)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第二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八、招标货物内容与数量:活性炭,全年用量约300吨。实际最终以项目需求为准。 |
九、招标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
十、招标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分批送货,罐装气力输送280吨,袋装20吨,具体送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最少提前24小时通知) |
十一、招标货物交付地点: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汪沟镇双行村 |
十二、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二)其他资格要求:2.1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2.1.2(1)投标人为制造商须具备相应产品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以及产品的检测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2.1.2(2)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备相应产品的的供货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2.1.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1.4 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2.1.5 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2.1.6 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1.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2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2.2.1 投标人必须提供生产许可证或国家授权许可权威认证机构或国际权威机构颁发的活性炭检测报告,化验报告时间为当年的化验报告(需提供并符合本采购技术指标要求)。 2.2.2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自身至少2个50万元以上的活性炭销售业绩,并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价格页、供货范围及规模、签字盖章页等内容的证明材料,且市场信誉较好。 2.3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如为代理商投标,需提供生产商授权书,代理商和厂家不得同时投标)。 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十三、资格审查方式: |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获取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
十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一)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1日 23时59分截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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