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重招)天津260万吨渣油加氢循环氢压缩机(离心式)1台所需离心式压缩机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80327-2315-392-B1
2.项目内容:(重招)天津260万吨渣油加氢循环氢压缩机(离心式)1台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离心式压缩机\B5000~6000m3/min 入口16.1MPa 出口20.3MPa/氢气 1.00 台 包1-离心压缩机 4.交货期和地点:2019年6月30日、项目现场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资质及能力要求:1. 不接受贸易公司代理制造商作为投标人前来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是有能力自行完成压缩机生产制造、机组系统集成、联机测试、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工作的往复压缩机制造商。投标人应承诺负责外购设备的安装、调试、系统总成、试运开车、联机测试、长期运行服务及备件供应保障。 2.注册资金、固定资产、销售业绩:必须满足以下资金状况的要求(投标时提供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1.注册资金≥20000万元, 2.固定资产(原值期末数)≥10000万元; 3.上年度销售业绩≥100000万元; 3.连续三年利润率低于0的否决。 4.有效资质认证证书:企业不存在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情况、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进入破产状况,并提供由法人或被授权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投标人提供的机型应是成熟产品,近5年内在国内至少有2台用于200万吨/年以上(含)渣油加氢装置并成功运行2年及以上的业绩。 上述业绩需合同复印件(无机型及数量视为无效合同),投标时随身携带合同原件备查。(可以隐除价格) 6.投标人须出具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一份,承诺近三年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合格情况。。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8年3月7日9:00时至2018年3月12日10: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1.招标编号:WZ20180327-2315-392-B1
2.项目内容:(重招)天津260万吨渣油加氢循环氢压缩机(离心式)1台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资质及能力要求:1. 不接受贸易公司代理制造商作为投标人前来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是有能力自行完成压缩机生产制造、机组系统集成、联机测试、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工作的往复压缩机制造商。投标人应承诺负责外购设备的安装、调试、系统总成、试运开车、联机测试、长期运行服务及备件供应保障。 2.注册资金、固定资产、销售业绩:必须满足以下资金状况的要求(投标时提供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1.注册资金≥20000万元, 2.固定资产(原值期末数)≥10000万元; 3.上年度销售业绩≥100000万元; 3.连续三年利润率低于0的否决。 4.有效资质认证证书:企业不存在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情况、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进入破产状况,并提供由法人或被授权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投标人提供的机型应是成熟产品,近5年内在国内至少有2台用于200万吨/年以上(含)渣油加氢装置并成功运行2年及以上的业绩。 上述业绩需合同复印件(无机型及数量视为无效合同),投标时随身携带合同原件备查。(可以隐除价格) 6.投标人须出具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一份,承诺近三年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合格情况。。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8年3月7日9:00时至2018年3月12日10: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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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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