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新城区分院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第七批)第二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0-11-62
2、项目名称:平顶山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新城区分院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第七批)第二标段(二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 1770000.00元
最高限价:720000.00 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1 | 平顶山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新城区分院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第七批)第二标段(二次) | 720000.00 | 7200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平顶山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新城区分院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第七批)第二标段(二次)所需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等服务(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第二标段:全自动尿液有形成分分析设备1台,全自动血液分析仪1台,全自动凝血分析仪1台,医用离心机1台,生物显微镜1台,医用纸塑封口机2台,生物安全柜2个,齿科手机注油养护机2台,心电监护仪3台;
5.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
5.5.供货及安装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5.6.质保期:1 年(自安装调试培训验收合格后算起)。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若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之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6)投标人须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7)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12月4日 至 2020年12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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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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