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妇幼保健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病理科医学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平顶山市妇幼保健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病理科医学设备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12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0-11-532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妇幼保健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病理科医学设备采购);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34万元;
5、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6.1采购数量、规格、目标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目标 |
石蜡切片机 | 1 | 台 | 最高投标限价15万/台 |
冰冻切片机 | 1 | 台 | 最高投标限价28万/台 |
免疫组化染色机 | 1 | 台 | 最高投标限价55万/台 |
脱水机 | 1 | 台 | 最高投标限价32万/台 |
组织包埋机 | 1 | 台 | 最高投标限价2万/台 |
冷台 | 1 | 台 | 最高投标限价1万/台 |
摊片烤片机 | 1 | 台 | 最高投标限价1万/台 |
6.2 供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6.3 采购内容: 平顶山市妇幼保健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病理科医学设备采购)所需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4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6.5 供货及安装期: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6.6 质量要求:合格;
6.7 质保期:1 年(自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算起);
7、合同履行期限:/ ;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营该类项目范围且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7年度-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若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含1月份)至今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证明的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2、供应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范围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
3.3、供应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所投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附件,注册证的适用范围/预期用途应为医疗机构相关设备配套使用。(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扫描件)
3.4、依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查询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后至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
3.5、供应商拟派的授权委托人须提供供应商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3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6、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在招评标期间,招标人保留查询及考察的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分包或转包;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 12 月 2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4 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3:59 (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