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妇幼保健院购买光学生物测量仪、角膜地形图货物类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宁德市妇幼保健院委托,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900]ZDZB[GK]2020005、宁德市妇幼保健院购买光学生物测量仪、角膜地形图货物类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宁德市妇幼保健院购买光学生物测量仪、角膜地形图货物类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12-17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900]ZDZB[GK]2020005
项目名称:宁德市妇幼保健院购买光学生物测量仪、角膜地形图货物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7000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465000元
投标保证金:93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A032004-医用光学仪器 | 光学生物测量仪 | 1(台) | 是 | 详见招标文件 | 465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2:
合同包预算金额:305000元
投标保证金:61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2-1 | A032004-医用光学仪器 | 角膜地形图 | 1(台) | 是 | 详见招标文件 | 305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1 描述:投标人应符合《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为所投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经销商且所投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如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也可以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
(2)明细: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2 描述:所投产品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投标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该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该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也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证书上产品型号必须与其提供的技术商务卷《标的说明一览表》中型号一致,否则在技术评审时将视为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投标无效)
包2
(1)明细: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1 描述:投标人应符合《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为所投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经销商且所投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如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也可以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
(2)明细: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2 描述:所投产品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投标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该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该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也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证书上产品型号必须与其提供的技术商务卷《标的说明一览表》中型号一致,否则在技术评审时将视为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投标无效)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除特别说明外,下述政策适用于所有合同包。(1)进口产品:执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品目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规定执行。 (3) 信息安全产品:执行《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 (4) 小型、微型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5) 监狱企业: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执行《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11-26 12:00至2020-12-11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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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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