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DZB20QY066ZF
项目名称: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卫生院妇科儿科专科建设购置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2.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2.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交货期 | 付款方式 |
1 | 妇科儿科专科建设购置设备采购 | 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和调试,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 (1)合同签署生效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给中标人作为合同预付款; (2)全部合同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安装调试验收并交付使用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65%给中标人; (3)合同余额在质保服务期届满之日起10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4)合同签订之后1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合同价款的全额有效发票。 注:采购人向财政部门提交支付申请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履行支付义务。 |
采购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和调试,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2)所属期为2020年8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3)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20年8月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4)2020年8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3.2.按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3.3.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3)以分公司或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4)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性检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资料。】3.4.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26日 至 2020年12月0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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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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