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体要求见本谈判文件的《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 响应供应商如为生产企业: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供应商如为经营企业: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5)如所投产品属于第二、三类医疗器械,则必须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说明:获取谈判文件时,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本项目不接受邮寄)
1) 分别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个体经营户可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核查)
2) 响应供应商如为生产企业: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3) 供应商如为经营企业: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复印件;可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yfzhzb.com/)中“下载专区”下载。
5) 购买谈判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如是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①以上资料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外,均须同时放入响应文件中。
②供应商获取了报名资格并非意味着满足了合格、有效报价人的基本条件,一切均以评标委员会共同评定确认的结果为准
6) 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