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陕西咸阳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甲醇物资运输框架合同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陕西咸阳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80300449。
2.招标范围及项目概况
1)单位概况:陕西咸阳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是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6年3月,是一家建设规模为60万吨/年单系列煤制甲醇化工企业,主要从事60万吨/年煤制甲醇的生产及相关业务,项目总投资45亿元,占地面积约770亩,厂址位于咸阳市东郊化工区内渭城镇朝阳四路北段。
2)运输货物名称、规格: 甲醇、散水。
3)运输区间、运输路线:
装货地点:陕西咸阳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内
卸货地点:湖北枝江中石化湖北化肥厂内
运输路线:由投标人自行规划运输路线,并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执行。
4)运货期及要求:承运时间和数量以甲方通知为准。
5)质量保证:以托运人成品储罐内的甲醇检测报告为准。
6)合同期限:壹年
7)合同预估运输量及金额:预估运输量16000吨/年。
8) 投标报价要求:
1)投标方报单价为全年不变单价。
2)所报单价为综合单价:含运输费、人工、税费等一切费用。
3)含税价格中的税金需为11%专用增值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分支机构,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能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是三证合一证件,只需提供工商局发布证件)且企业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或以上(若投标人为分支机构,其总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或以上);
3)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甲醇危险品货物运输或危化品第三类);
4)投标人应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并可以开具道路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1%);
5)投标人自有车辆单台车辆核定载重吨位不少于30吨,其自有车辆必须为甲醇运输专用车辆,需提供车辆信息清单,以及提供产权证明及产权合同、行驶证、营运证;
6)投标人应具有(2015年至2017年)每年3项及以上的甲醇运输服务业绩,2015年至2017年累计运输服务业绩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若2016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需提供其成立后至2017年累计运输服务业绩总额不低于300万元),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的合同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清单,以及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如:发票编号、物资名称、金额等);
7)投标人所有承运车辆需安装有GPS定位系统(GPS合同复印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