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丽江市分公司2020年束河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火巡检无人机租赁服务项目无人机设备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丽江市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由采购人自筹,项目已具备公开竞争性谈判条件,现委托河南省信息咨询设计研究有限公司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具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
一、采购服务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1、采购内容:采购无人飞行器1套(含飞机保险,两次换新)、Z30相机1部(含相机保险,两次换新)、电池12块(6块一组,共计2组)、喊话器1套。
1.2、服务地点:丽江市。
1.3、质保期:质保期承诺至少24个月。
1.4、项目预估金额:含税总费用101185.00元。
1.5、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详见谈判文件商务报价表,应答人的报价高于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1.6、采购包的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采购文件。谈判小组将根据采购文件中载明的资格审查标准对应答人递交的采购应答文件进行审查,有任何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谈判小组会不对资格审查不满足要求的应答人进行评分。
二、资格要求
2.1. 应答人须具有法人资格,或为依法登记的非法人组织。
(1)应答人为独立法人资格时,须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如应答人为分支机构时,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的应答授权证明及营业执照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
(3)应答人为非营利法人或特别法人时,须提供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2. 本项目只接受原厂或原厂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应答,应答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原厂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授权书,代理商须获得制造商的销售授权。(①原厂和原厂授权代理同时应答,否决其授权代理应答②若多家应答人同时提供同一厂商的授权,则同时否决提供同一厂商授权的应答人)。
2.3应答人能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按照以下方式的任意一种提供证明材料的扫描件: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事项通知书;③应答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非代开);④注册地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截屏;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小规模纳税人应承诺结算时开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4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停业或破产清算、财产被查封、接管、扣押或冻结的;
(2)在最近三年内(自应答截止日起向前推算)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认定存在串标、骗取中标/中选、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存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
(3)在最近三年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资格的或被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的。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采购文件。具体如下:
3.1.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11月19日17时00分至2020年11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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