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兖矿国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提高液体二氧化碳生产能力改造工程,项目业主为兖矿国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兖矿国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基本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兖矿国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提高液体二氧化碳生产能力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兖矿国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提高液体二氧化碳生产能力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编号: SDYK2018B004A
建设地点:山东省邹城市中心店镇兖矿国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院内
2.1 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兖矿国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提高液体二氧化碳生产能力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工程内容包括设计、供货、施工(包括拆除、原系统改造)、人员培训、调试、试运行,并配合本装置相关的安全、环保、竣工等验收直至最终交付使用及售后服务等工作,所有改造项目的土建、设备、管道、电气、仪表、防腐保温、拆除、恢复等工作,并承担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等。(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格书)
2.2 工期要求
工程总工期为180天,原系统制冷改造2018年5月底完成,与原系统合茬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医药行业乙级及以上,压力容器设计A2及以上、压力管道设计GC2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工程总承包资质。
(3)近五年(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有石油化工装置类似工程设计或施工业绩(已竣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4)本次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有石化行业5年以上从业经验,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建筑行业注册资格;施工经理必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石油化工施工工作3年以上工作经验,具备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资格B证;设计经理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上述人员在本企业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不良状态。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牵头单位应为具有总承包资质的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中只能有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
3.2本项目通过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ykjtzb.com)进行电子化招标。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尚未注册成为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正式用户的,需先登录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注册需携带资料请详见平台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1)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必须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将电汇凭证通过兖矿集团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系统,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2)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务必保证:
(a)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
(b)填写的保证金账户和账号信息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真实信息,此信息将作为收取及退回保证金时使用,由于投标人填写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收取及退回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
(c)填写的投标联系人必须是本次开标仪式前与评标期间的正式联系人,所有的澄清将通知此联系人。
(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1月19日8:00-2018年1月23日18:00
4.2招标文件售价7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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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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