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中国医学科学院基础医学研究所年度全面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医学科学院基础医学研究所年度全面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背景
为满足所院管理需要,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所院决定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择优选定1家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审计结束,对基础所开展2017和2019年度全面审计。
3、预算金额:36万元人民币
二、服务内容
对所院2017和2019年度共两年的所有财务凭证和相关经济业务活动进行审计,审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预决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内控管理、采购管理、科研经费管理、教学资金管理、合同管理、基本建设和修缮项目管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等。
三、服务要求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审计结束,对基础所开展2017和2019年度全面审计。
1.明确人员配备。如遇人员变更,须经采购人同意后及时补充同等资质的人员。
2.入围备选的各会计师事务所应积极响应采购人委托的项目,不得推脱、怠工。
3.会计师事务所应遵守相关财经法规、职业规范等,并承诺遵守廉洁 自律。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审计结束,对基础所开展2017和2019年度全面审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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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其他要求:1、参与竞争性磋商的会计师事务所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依据中国法律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须具有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执业证书》,并有固定正规的办公地址;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熟悉政府会计制度,具有医疗卫生机构、高校或科研机构审计、咨询和服务相关经验及业绩。4、具有与被审计单位业务复杂性和规模相适应的资质条件,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技术能力和经验。5、供应商应承诺按照审计标准收费给予一定幅度优惠。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磋商。7、供应商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的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8、磋商供应商须领取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09日 至 2020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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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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