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港口区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防城港核电二期机组富集硼酸补充用量采购项目(第三次招标)(招标项目编号:CGN-202007170007-N2) 已通过审批,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且已落实,招标人为广西防城港核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广西防城港核电厂厂址位于广西防城港市企沙半岛东面,西距防城港市城区约25公里,北距广西首府南宁市约130公里。防城港核电基地规划建设6台百万千瓦级核电机组,一次规划,分批建设。二期机组采用我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华龙一号”(HPR1000)三代技术。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内容为: 防城港核电二期机组首循环后补充使用丰度不低于60%的富集硼酸,需求量14吨(以60%丰度为基础计算,其他丰度进行相应换算,本采购项目中所称富集硼酸的丰度均指B-10的丰度),具体招标范围和要求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计划交货日期:计划2021年 12 月 31日前到货,具体时间以甲方实际通知为准。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 基本资格: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且处于有效期内。
申请人须是一般纳税人;
申请人应通过ISO9000或其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申请人应具有ISO14001或其等效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处于有效期内;
- 资质要求:须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同时须提供第三方分析机构全分析报告(分析项目及标准详见富集硼酸特性要求)。
- 财务要求:
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800万元,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形,具有近3年(2017-2019)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
- 业绩要求:近8年内(自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起倒算),申请人具有与本项目同类物项的供货业绩(即:丰度不低于60%的富集硼酸供货记录),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封面页、合同范围页、签章页,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予接受。
- 信誉要求:
无
- 人员要求:
无
- 其他要求:
(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本项目不接受 代理商投标。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最多只能有一家单位通过资格预审。
(4) 申请人提供的产品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自主生产的产品,申请人须为富集硼酸产品的原厂家,不接受以贸易形式的供货(即:不接受申请人转卖其他厂家产品)。
(5) 申请人富集硼酸的年产能应不低于20吨/年(以60%丰度为基础计算,若为其他丰度,则年产能要求进行相应换算。)
(6)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应提供国家产品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内。如果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乙方仍无法满足此条件,则合同自动失效。
(7) 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款。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获取时间: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开始时间:2020年11月05日 17时00分;截止时间:2021年02月26日 17时01分
- 获取方法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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