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宁恒诚(招)字[2020]-169号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银川分局贺兰执法大队“净化修复政治生态文化长廊”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7.4537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银川分局贺兰执法大队“净化修复政治生态文化长廊”建设项目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银川分局贺兰执法大队“净化修复政治生态文化长廊”建设项目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67453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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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674537.00 | ||
最高限价: | 674537.00元 |
合同履行期限: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①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施工能力;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③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外省投标单位根据本省情况提供相应项目经理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 B 类合格证书(外地进宁企业须提供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证明),且未负责其他在建工程;④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信息(生成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内)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05日 至 2020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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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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