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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厂光伏站部分拆除工程(乐三)招标公告

   日期:2020-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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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能乐清电厂三期工程项目乐厂光伏站部分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ZJTY10201166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浙江浙能乐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内容

    三期基建场地涉及的光伏设备保护性拆除。详见技术规范书。

二、投标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 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个1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基建施工业绩,不承认分包业绩。(必须提供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三项中的至少一项)。 3、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单个10MWp及以上光伏发电工程施工管理经历。(必须提供该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三项中的至少一项,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该负责人是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该工程施工业绩)。 2、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三)其他: 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交易平台”(www.zeec.cn),购买招标文件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未取得“交易平台”用户名和密码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单位登记手续。具体登记办法可详见“交易平台→客服中心→投标人注册流程”。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0年11月3日9:00至2020年11月9日17:00

    3、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支付方式:平台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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