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乡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平乡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已由平乡县行政审批局以平乡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平乡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平行审审字〔2020〕10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乡县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为平乡县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平乡县人民医院院内
2.1.2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1050平方米,建筑面积 4200平方米,建设4F框架结构感染性疾病科综合楼1栋。
2.1.3计划工期:355日历天。
2.1.4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现行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1.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1.1.1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1.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为投标联合体的总牵头单位拟派往的负责人)。其中:(1)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建筑师(二级)资格 ,(须为设计单位人员);(2)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为 施工单位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财务要求:近 3 年(2017-2019年度)或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电子彩色扫描件。
3.1.4信誉要求:
3.1.4.1.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4.2.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近一年无不良记录,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1)信用中国(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的处罚结果,依据处罚结果执行;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投标;(2)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查询黑名单(http://zfcxjst.hebei.gov.cn/);提供《建筑材料采购使用承诺书》。
3.1.4.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5其他要求:
3.1.5.1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 家(含 2 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03日 00时00分至2020年11月0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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