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191/17-CL-03)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漯河市华电漯河发电有限公司厂区内
一、招标条件
华电漯河发电有限公司相关技改项目(生产物资类班车)液氨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华电漯河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X3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191/17-CL-0301 | 液氨采购项目 | 华电漯河发电有限公司脱硝用液氨采购,约1000吨,据实结算。 | 2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液氨采购项目】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
2.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液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则必须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货源证明材料。
3.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具有同类物资销售业绩(指液氨项目)不少于1项,并提供真实的相关证明材料。
4.与招标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也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10-29 17:00到2020-11-04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10-29 17:00到2020-11-04 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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