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陕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人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陕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中国能源建设集团陕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光伏项目安全评估报告二次招标采购项目的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需求一览表(附件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相应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施设备、资金、资格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完成过与招标项目相类似的同等或以上技术要求的项目。
(3)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4)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提供的同类服务未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相关机构的验证。
(7)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投标人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相关机构的验证。
(8)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后续服务过程中,未受到相关机构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被责令停业的;
(4)被暂停或取消招标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9)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0)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投标人须满足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详见附件4。
3.4安全质量要求
自开标日前180天内未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重大人身死亡事故,90天内未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人身死亡事故。自开标日前3个月内未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6个月内未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1年内未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特大质量事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2日至2020年10月26日 17:00 时。
4.2本次招标文件只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0 元。
4.3购买流程(两种,请按规定办理,否则不予受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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