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生产区域所在宗地面积测绘项目
招标编号:CSIEZB170508878
1. 招标条件
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生产区域所在宗地面积测绘项目招标人为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1)按照原来土地证【台国用(2004)第00673号】所示宗地地形地貌测绘,测绘面积为1380208平方米。
(2)上述宗地上的现有建构筑物和拟新建的物资仓库9、10号库的坐标定位及面积测绘,本项建筑面积约780平方米。
2.2 具体开工日期从合同签订完毕之日起计算,测绘工期5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测绘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广东省台山市国土资源局备案。
(3)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4)近三年内有类似项目测绘业绩1个及以上。
(5)近三年内未出现安全、质量、环境责任事故;近三年内经营信誉良好,无合同违约诉讼败诉事件发生。
(6)在台电公司、国华公司及其它企业无不诚信事件;非国华公司、台电公司黑名单数据库内承包商;非神华集团公司承包商负面清单数据库内承包商。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郑重说明: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前在()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上传相关证照彩色扫描件,并携带上传的这些证照原件(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3、(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5、贵公司已选择上传的其他证照原件(实行三证合一的直接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无需提供1、2、3项),到指定地点(审核地点详见)现场审核。没有注册登记或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或之前)携带上述证照原件来办理证照审核,否则,将影响贵司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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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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