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理赔损余物资拍卖公司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SDTY-2020-0902
3.招标人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4.招标人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8000号龙奥金座2号楼
5.该项目共分为两个包段,兼投兼中。
包段 | 招标内容 | 招标数量 | 本包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 服务期 |
A包 | 整车类合作拍卖 | 入库5家 | 300万元 | 一年 |
B包 | 非整车类(含损余汽车零配件及非车险类损余物资)合作拍卖 | 入库3家 | 15万元 | 一年 |
项目预算:预计一年内项目预算315(万元),实现减损15200万元;整车类佣金比例最高不超过5%,单笔佣金报价不得超过1000元,非整车类(含损余汽车零配件及非车险类损余物资)佣金比例最高不超过3%。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业务量为准。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A包:整车类合作拍卖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项目供应服务能力;
2、公司具有市级或以上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3、有经营场地并进行工商注册或在山东省内具有分支机构,具备拍卖事故车辆或二手车的能力,且拥有独立的运营团队、2000平米以上的保全场地(需提供保全场地的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
4、2015年1月1日至今具有从事二手车或事故车辆拍卖经验,且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从事拍卖活动无违法操作记录;
5、重大自燃灾害时可提供增值性服务;
6、有较好的财务状况或制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B包:非整车类(含损余汽车零配件及非车险类损余物资)合作拍卖。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项目供应服务能力;
2、具有省级或以上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3、2015年1月1日至今具有处理保险理赔损余物资拍卖活动的经验,且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从事拍卖活动无违法操作记录;
4、具有对2种类型以上非整车类损余物资拍卖经验,例如非车险机器设备、金属、农产、化工、百货等大宗商品损余物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有经营场地并进行工商注册或在山东省内具有分支机构,具备拍卖事故车损余零配件、非车险损余物资的能力,且拥有独立的保全场地(需提供保全场地的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
6、有较好的财务状况或制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需要提交的材料
1公告期限:2020年9月28日至2020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7:0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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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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