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就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海洋工程技术服务分公司2020-2022年海上导航定位服务协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对下列项目投标:
服务项目名称: |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海洋工程技术服务分公司2020-2022年海上导航定位服务协议 |
完工期: | 自合同签署日期2年 |
项目概况: | 根据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0-2022年承揽的国内工程项目,现需投标人提供海上导航定位服务。 |
项目所在地: | 国内海上,包括但不限于涠洲、唐山、秦皇岛、曹妃甸、绥中、渤中、蓬莱、垦利、南堡、锦州等。 |
服务内容简介: | 投标人需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海上导航定位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引导作业船舶精确就位、提供作业船舶锚位数据、引导拖轮起抛锚、制作作业过程中的锚位图、提供水下定位服务、提供现场潮流监测服务、提供现场作业日报等。本项目存在多个地点需要投标人同时提供服务的可能。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资格要求: | 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海洋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业绩要求:(1)近5年内(自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须至少提供2项合同金额均不少于150万元人民币或者至少提供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的业绩,且合同内容须至少包括“锚系船舶导航定位”、“DP船舶导航定位”、“USBL水下定位服务的海上导航定位服务”的内容(每个合同不要求必须同时体现上述三个定位服务内容)。 (2)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合同的原件扫描件,应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合同工作范围页、合同金额页等。 (3)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合同为单价合同(年协),还应提供委托单或订单或结算单据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自有设备要求:下列设备均需为投标人的自有设备。 4.1主船定位系统: (1) 数量要求:不少于5套 (2) 系统组成要求:每套主船定位系统须包含GPS、电罗经、数传电台、导航定位软件及相应的操作电脑各1台(份)。 (3)性能要求:平面定位精度不低于1m;导向定位精度不低于0.2°。 4.2 拖船定位系统: (1)数量要求:不少于10套; (2)系统组成要求:每套拖船定位系统须包含GPS、航向测量设备(可包含在GPS中)、数传电台、导航定位软件、相应操作电脑及备用定位系统各1台(份)。 (3)性能要求:平面定位精度补丁与1m;航行定位精度不低于1°。 4.3 高精度差分信号: (1)数量要求:至少1套; (2)系统组成要求:须包含信号接收机及高精度信号; (3)性能要求:平面精度不低于0.1m。 4.4 USBL水下定位系统(需校准): (1)数量要求:至少3套; (2)性能要求:工作范围不低于1000m;水下定位精度不低于0.5%(斜距)。 4.5 姿态仪 (1)数量要求:至少3套; (2)性能要求:Roll&Pitch分辨率不低于0.25°;Heave分辨率不低于5cm。 4.6 全站仪(或经纬仪) (1)数量要求:至少5套; (2)性能要求:测角精度不低于2秒; 4.7 验潮仪: (1)数量要求:不少于3套; (2)性能要求:压力精度不低于±0.1%; 4.8 声速剖面仪: (1)数量要求:不少于3套; (2)性能要求:声速测量精度不低于0.2m/s 4.9设备证明文件要求: (1)设备自有证明文件要求:投标人需分别提供上述设备的购置合同或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提供的合同或发票可按照整台设备提供;其中主船定位系统提供GPS和电罗经的合同或发票即可;拖船定位系统提供GPS和航向测量设备的合同或发票即可。如果拖船定位系统中的GPS和航向测量设备是一体的,请出具说明或在合同或发票中注明。 (2)设备性能证明文件要求: a. 投标人须提供包含设备名称、品牌、型号及上述性能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证明文件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证书、出厂说明书、第三方检验证书等;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文件无法验证设备名称、品牌、型号及性能的,其投标无效。 b. 投标人须提供其与高精度信号服务商签署的合同或合作意向协议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 自有人员要求: 下列人员均须为投标人的自有人员,且人员不得重复。 5.1 项目经理/领队要求: (1)数量要求:不少于10人 (2)工作经验要求:具备5年及以上导航定位工作经验,并带队完成3项及以上含USBL水下定位和至少1项DP船舶定位的导航定位工作经验。 (3)证明文件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上述要求的人员清单、包含工作内容的工作简历及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的近6个月(自投标截止日期前算起)社保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2 测量工程师要求: (1)数量要求:不少于40人 (2)工作经验要求:具备1年及以上导航定位工作经验,并参与1个及以上含USBL水下定位的导航定位工作。 (3)证明文件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上述要求的人员清单、体现上述工作经验要求的工作简历及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的近6个月(自投标截止日期前算起)社保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0年09月18日到2020年09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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