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工程施工需要,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交通”)对 济宁市龙拱河特大桥建设工程EPC项目临建设施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本次招标通过平台进行,现就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济宁市龙拱河特大桥建设工程EPC项目临建设施工程。
1.2 建设地点:山东省济宁市。
1.3 建设规模:济宁市龙拱河特大桥临建设施工程包含临时便道全长3.3公里,设计宽度5m,回填30cm砖渣;钢筋加工场地1400m2;项目部建设600m2。
1.4 计划工期:2个月(61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0年9月25日;计划竣工时间:2020年11月25日)。
1.5 招标范围:龙拱河特大桥全线临建设施工程所有作业内容。
1.6 工程量及段落划分:
本次招标临建设施工程共划分1个标段,拟招1家施工队伍。
工程量及段落划分表
序号 | 段落划分 | 主要工程内容及工程量 | 备注 |
1 | (临建工程) | (主要工作内容:生活区临建、便道、钢筋加工场工程;主要工程量:C20混凝土4300m3;砖渣回填3618m3;钢筋加工棚1400m2;配套箱式房20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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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平台的准入分包商,且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满足本工程施工的相关或类似工程的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有类似施工经验,并在人员、机械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3 投标人必须是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轨道指挥部的合格分包商或与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轨道指挥部有服务关系的合格分包商。与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轨道指挥部有合同关系的分包商,经公司现场检查,连续3次评级均为C的不允许参与此次投标。已列入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轨道指挥部黑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2.4 每个投标人最多对1个标段进行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2.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2.7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与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在合作过程中无不良合作记录,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发售方式:通过平台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提供纸质版本。
3.2 发售价格:标书费共3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应以银行汇款(公对公打款)的方式递交标书费至招标人。
银行汇款请提交到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中冶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静安庄支行
账 号:11050166540000000121
未缴纳标书费用的,视为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不允许参加投标。
3.3 经办人必须为法人本人或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代理人本人,不同单位不能授权同一个经办人。
3.4 招标人收到投标人缴纳的标书费后,投标人可在平台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四、投标保证金
4.1 投标人应以银行汇款或银行保函的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公对公打款),投标结束且完成合同签订后退还。
4.2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并递交凭证(凭证备注必须写明招标项目名称)扫描件至招标联系人邮箱(416970076@qq.com)。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将拒绝返还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未按规定时间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投标保证金请提交到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交通银行北京通州梨园支行
账 号:110061668013000310576
五、投标文件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对工程现场进行踏勘,招标人将给予配合。踏勘期间,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造成,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 24 日16时/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6时前递交投标文件,逾期后将被系统自动退回。
5.3 投标人应通过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加盖公章的投标文件扫描件,以单独pdf形式上传)。投标人应将纸质版的标书密封装订,并由投标人法人本人或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代理人本人持身份证将投标文件带到第二会场,以备招标人开标需要。
六、开标时间及要求
6.1 开标时间: 2020 年 9 月 24 日 16 时。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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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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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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