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年嫩江市霍龙门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19年高标准激励奖励资金)已由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以《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任务及投资计划的通知》黑农厅【2020】76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嫩江市农田建设服务中心,监督部门为:嫩江市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奖补资金和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奖补资金80%、自筹资金2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区位于嫩江市霍龙门镇境内。项目区东临泥鳅河、西临建边农场第八作业站,北临矿南屯、南靠石灰窑屯。
2.2建设地点:嫩江市霍龙门镇依克特村。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高标准农田项目工程建设规模为0.69万亩,包括土壤改良工程、灌溉和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其他工程等。
2.4 项目投资额:906.25万元。
2.4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
2.5招标范围:依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及有关行业设计规范、规程、标准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并符合相关行业要求。项目区现状图,规划图,施工图等图纸规范、齐全,概算内容完整,编制规范,工程造价合理,达到国家规范合格标准,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评审、批复、审计和验收等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或农业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凡由于违法、违规行为及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而受到省有关部门处罚的企业,按照处罚决定文件的规定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在被处罚期间不得参加省内工程招投标活动。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提供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截图;投标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公告发布后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平台的查询截图;如有上述情况不得参与投标,如参与投标并中标的,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0年9月18日09时00分至2020年9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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