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深圳航空邮件处理中心分拣机配备工程分拣工艺设备采购已审批,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胶带输送系统建设(不含利旧改造部分):含胶带设备、滑槽、操作平台、大框架支撑、维护平台、爬梯、利旧伸缩胶带机接入等,预算134万元(含税);(2)双托盘分拣机及出袋胶带机系统:含分拣机主线、格口、扫描识读设备、灰度仪、供件平台、供件桌、剔除滑槽、防护网、爬梯、胶带设备、滑槽、无动力滚柱等,预算561.8万元(含税)。本项目的总预算为:695.8万元(含税)。
2.2划分标段: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
2.3项目类型:货物类
2.4项目编号:ZTGDYZ020206/CGZX-ZB-2020-031
2.5招标范围:具体内容如下:
招标内容 | 选取中标人 | 交货期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深圳航空邮件处理中心分拣机配备工程工艺设备采购 | 1家 | 40日历天到货并完成软硬件安装及系统调试 | 6958000.00元 |
备注:项目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范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或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4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能证明其为一般纳税人的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增值税的完税证明或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3.5投标人须为拟投标分拣机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6从2017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具有至少1个分拣机或分拣系统供货业绩,且单笔合同金额300万元或以上,上述业绩须附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且业绩证明资料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合同范围等业绩要求的信息。
3.7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提供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3.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 8 月 28 日-2020年 9 月 4 日,工作日9: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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