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聊城分公司2021年冠县高空瞭望二期监控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中国铁塔聊城分公司2021年冠县高空瞭望二期监控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LCTT-CG-2021-012
1.2 采购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市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采购25 台双光谱智能云台摄像机、2 台智能全景摄像机、1 台存储服务器、1 台平台服务器及AR 平台。
1.6 标段划分: 不划分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中选人数量为1个,中选份额100%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150.44 万元(不含税)。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5 台双光谱智能云台摄像机、2 台智能全景摄像机、1 台存储服务器、1 台平台服务器及AR 平台
2.2交货期: 采购订单下达后10个自然日内
2.3交货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2.4产品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具体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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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
(2)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列为全国或山东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列为全国或山东省分公司“黑名单”的。
3.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4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
(1)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厂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本项目;
若为代理商参选的须提供制造厂商授权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均作否决投标处理。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3.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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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纸质比选文件获取
5.1.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1 年 5 月 10 日至 2021 年 5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2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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