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三亚市分公司2020年远程智能电表和图像抄表终端改造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YZB-HNTT-2020-012】),比选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三亚市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采购施工服务单位,对存量站点的远程智能电表和远程抄表终端进行改造安装和调试,具体内容如下:
标段号 | 服务区域 | 预计安装调试设备的站点数量 | 标段含税预算 (元) |
标段1 | 三亚区域 | 智能电表设备:460个; 远程抄表终端:272个。 | 239880 |
标段2 | 其他区域(五指山,乐东、陵水、保亭) | 智能电表设备:354个; 远程抄表终端:32个。 | 133180 |
项目含税预算约为37.3万元。
1.2采购方式:公开比选(资格后审)
1.3标段划分:划分两个标段。
1.4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5技术及质量标准要求/质量要求: 合格,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及中国铁塔的各项规范要求。
1.6本项目设置最高含税参选单价限价,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含税参选单价限价,其参选将被否决。
序号 | 设备 | 最高含税单价限价(元/站) |
1 | 智能电表设备 | 350 |
2 | 远程抄表终端 | 290 |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证明材料:参选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2人员配置:参选人为本项目配置至少一名低压电工人员和一名专职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证明材料:参选人须提供上述人员有效的资格证书和近三个月(2020年5月、6月和7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社保章,如存在当地社保局发文延期缴纳社保的情况,请提供当地社保局出具的关于延期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或政府网站截图。若延期缴纳通知中,不涵盖2020年5月、6月或7月,须同时提供未涵盖月份的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章,例:当地社保局延期缴纳月份为2020年5月至6月,则参选人须同时以下证明材料:
(1) 提供拟派人员的本单位2020年7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章;
(2) 当地社保局出具的关于延期缴纳2020年 5月、6月社保的证明材料或政府网站截图。
2.3业绩要求:参选人自2018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之日止,至少须具备一项同类项目业绩。
证明材料:相同合同不重复计分。参选人须根据合同类型,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总价合同须提供:总价合同关键页(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合同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和合同金额为准;(2)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合同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同时附上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单等单据,可提供系统订单截图,以订单或结算单据的金额和时间为准。(3)证明材料不齐全或未体现关键性内容(时间、金额和内容等),则不纳入统计范围。(4)若合同中涉及多项内容,仅统计同类项目业绩,若无法区分则不纳入统计范围(5)同类项目业绩指电力设备安装或改造等。
2.4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证明材料:参选人须提供相应的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提供详细的税务信息证明文件。
2.5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
证明材料:参选人须提供相应的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证明材料:参选人须提供相应的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采购人及评审委员会有权对参选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查,经发现弄虚作假,将作否决参选的处理。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4.1 电子版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10月15日08:30至2020年10月19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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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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