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照分公司受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市分公司的委托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市分公司2020年第二批监控摄像机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ZBCG202017)进行公开比选,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开始发售比选文件,欢迎有意向的服务商前来参选。
一、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本次采购共包含摄像机、摄像头支架、服务器、平台、演示终端等设备,现进行公开比选招标。
2.预算金额:不含税176.5万元,税率13%;
3.采购有效期限:有效期1年
4.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5 年,设备质保期五年,设备故障在7天内维修恢复;
5.备品备件:中选人提供50台直流适配器,1台200万像素53倍变焦激光云台摄像机、1台50mm热成像云台摄像机,作为本次采购的备品备件,应答人的折扣报价应包含所有备品备件的费用。
6.预估采购数量及标包划分:
本项目选取1名中选人提供本次所采购的服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初步评审。对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服务商进行综合评分,并将综合得分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综合排名前3名的服务商为本项目的中选候选人:
中选份额如下:(中选人数量大于1时,需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明确对应中选名次的中选份额。)
采购内容 | 不含税预算金额 (万元) | 区域 | 中选候选人 数量 | 中选人数量 | 中选份额 |
2020年监控摄像机及配套设备 | 176.5万元,税率13%; | / | 3 | 1 | 100% |
注:①上述规模与占比为预估值,最终规模与占比以实际采购订单为准。
②合格服务商数量为N,若N≥3,则按名次选取1名中选人,中选份额为100%,若N≤2,执行山东铁塔﹝2019﹞127号文。
③签约合同后,如中选人单位放弃中选或中选人不能履行合同的(包括但不限于由于该中选单位能力不足或服务质量差等问题造成影响合同终止的),处理方式如下:
从未分配份额的中选候选人中按名次递补该中选单位份额或采购方重新调整分配比例。
二、资格要求
1.服务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服务商必须为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发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分包。
4.服务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5.服务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服务商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服务商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服务商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服务商在最近三年内(2017年1月1日至今)有骗取中选的;
(5)总部纪检监察部门“禁止交易企业名单”中的企业或纳入山东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服务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服务商,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四、比选文件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4.1电子版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10月12日上午 8:00 时至2020年10月14日下午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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