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市分公司2020年室分光分布设备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市分公司2020年室分光分布设备采购项目(采购代理编号:04-14-04D-2020-D-D13597),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市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应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市分公司2020年室分光分布设备采购项目。
1.2采购内容:室分光分布主设备采购,包括光分布接入单元(MAU)、光分布扩展单元(MEU)、光分布远端单元(MRU)。
1.3采购规模:预计需采购光分布接入单元(MAU)45个,光分布扩展单元(MEU) 260个,光分布远端单元(MRU) 500个,预算规模约139.28万元(不含税),具体数量及预算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1.4项目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或实际采购金额达到预估金额之日止。
1.5供货期:自订单下发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含)将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1.6免费质保期: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1.7采购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选取一名中选人。
1.8本项目设置各部分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其中:光分布接入单元(MAU)1440元/个,光分布扩展单元(MEU)1300元/个,光分布远端单元(MRU)1980元/个,该限价包含设备安装所需的网线及光电复合缆等辅材费用以及接入网管的调测开通费用。参选人各项分项不含税单价报价均不得超过各部分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否则否决应答。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登记注册,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营业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2.2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参选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参选人须具备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已签署的同类项目(涉及到本项目采购内容的设备供货类)的相关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至少提供1份合同扫描件(含合同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盖章页等内容。所提供合同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若为框架合同,则须提供对应的结算合同或结算订单,未同时提供的视为无效合同)。
2.4本项目只接受产品制造商应答,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2.5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2.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9其他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本项目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的比选文件费用的支付,通过采购平台获取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0年08月25日08时30分至2020年08月2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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