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
2020年深圳市室外公话亭拆除项目通信施工服务采购,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编号:ZB-09-04C-2020-D-A12470 。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价应答。
1.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 元) | 预算金额(含税增值税) (人民币 元) | 建设地点 | |
2020年深圳市室外公话亭拆除项目通信施工服务采购 | 212824.88 | 231979.12 | 深圳市 | |
1.2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目前市内公话亭已无法使用价值,消除安全隐患和提升市容市貌,需对室外公话亭进行拆除(包括通信线路及通信设备拆除、施工)详见附件1:分项报价表。
(2)※工期:按发包方要求分批完成,单项工程在接到建设单位开工书面通知后45天内完成。
(3)承包方式:本工程按工程量清单内容采取包报建、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内容(包括相关政府部门验收)的形式承包。
(4)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1.4※质量要求:验收合格;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212824.88元人民币(不含税),其中大鹏亭的不含税施工单价不超过668.78元/个,广告亭的不含税施工单价不超过714.26元/个,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项目的要求。
1)如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 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2)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应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查询结果(显示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办资金、证书有效日期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非粤注册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非粤注册供应商已完成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的,须提供有效的“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http://113.108.219.40/intogd/)公司登记信息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并承诺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保证“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上登记的公司信息真实有效。
2)非粤注册供应商未完成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的,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合同签订前完成信息登记,同时须承诺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保证“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上的公司登记信息真实有效。如非粤注册的成交人在合同签订前未完成信息登记的,存在影响成交结果,不符合成交条件的,询价人可以按照采购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或重新采购。
(4)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2业绩要求:
具备近3年 (2017年1月1日 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全国范围内同类工程的业绩,同类同类工程指通信施工类的相关业绩,累计完成25万元及以上合同金额。(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清单)或相关订单、票据、其他证明材料等;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工程业绩,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3项目团队要求:
(1)项目组至少配备1名或以上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的项目负责人。
(2)根据工程要求至少配备1名现场项目负责人。另外根据单项工程要求还须配备足够的现场施工人员、一名电工及至少一名专职安全员。其中,专职安全员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住建厅或通信管理局)组织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电工须取得相关部门或机构核发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2.4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4.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应答、应答、应答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2017年01月0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骗取成交、中选、成交的;
(6)在最近三年内(2017年01月0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与中国电信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8)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9)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最近五年内(2015年01月0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10)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行为、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与中国电信广东公司合作期间发生重大事件(严重违约、重大项目质量或安全问题等情形)的;
(11)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
2.4.2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询价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询价应答;供应商提交应答文件时必须提供《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没有提供该表的,其应答文件一律无效。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1 获取时间:2020年8月7日至2020年8月10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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