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本招标项目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诺浩询比(服务)2026-047,招标人为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检察院,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欢迎潜在的投标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外包项目
1.2 采购人: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检察院
1.3釆购代理机构:诺浩(青海)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1.4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37.85万元,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详见询比采购文件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þ一家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A)
2.1采购范围:
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检察院本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对本单位的物业服务等进行采购。
2.2服务时间:一年
2.3服务地点: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检察院
2.4质量要求: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营业执照具备相关经营范围,公司资信良好,三年内无违法经营活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具有独立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施和相关技术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信誉要求:经信用中国、()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3)其他要求:供应商应提供近三个月基本户银行资信证明文件或经第三方机构出具完整的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新成立企业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任意时间段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无。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年07月23日至2026年07月27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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