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航油空港(山东)石油有限公司中国航油山东高速济南泉城路恒祺广场超级充电站及胶州第一加油站充电站项目施工采购公告 | |
| 1. 采购条件 | |
| 本采购项目中航油空港(山东)石油有限公司中国航油山东高速济南泉城路恒祺广场超级充电站及胶州第一加油站充电站项目施工(项目编号:G1100005013015281),项目业主(采购人)为中航油空港(山东)石油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 自筹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谈判采购。 | |
|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 |
| 1.1项目名称:中国航油山东高速济南泉城路恒祺广场超级充电站及胶州第一加油站充电站项目施工。 1.2项目简介:恒祺广场超级充电站项目拟新建2套600kW 1拖10充电堆,每套充电堆包括1台600kW液冷超充终端,9台240kW快充终端,共计20把充电枪;配套电缆工程,监控、标识等附属设施。 胶州第一加油站充电站项目新建1套240kW 1拖6充电堆,共计6把快充枪;配套电缆工程,监控、标识等附属设施。 1.3服务内容: 恒祺广场超级充电站项目拟新建2套600kW 1拖10充电堆,每套充电堆包括1台600kW液冷超充终端,9台240kW快充终端,共计20把充电枪;配套电缆工程,监控、标识等附属设施。 胶州第一加油站充电站项目新建1套240kW 1拖6充电堆,共计6把快充枪;配套电缆工程,监控、标识等附属设施,直至两项目验收结束。 1.4施工控制价:恒祺广场超级充电站项目85.98万元;胶州第一加油站充电站项目19.36万元。 1.5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以谈判方式择优确定一家服务单位。 | |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 |
| 2.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供应商需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老证五级及以上,新证三级及以上)及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执行国家最新规定); 2.3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专业,且在本单位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4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3年7月01日至2026年7月01日止(3年),承担过充电站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5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参选人,都不得在同一服务项目中同时参选,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 2023年7月0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限制高消费、未发生过经营异常、没有严重违法记录,没有正处于或即将进入破产重组程序,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 |
| 4.1凡有意参加者,获取采购文件前必须在 (系统) 完成供应商注册,注册方法详见系统用户手册(供应商)。 4.2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远程售标。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6年07月20日至2026年07月28日(北京时间,下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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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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