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航油集团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AI视觉识别售货机设备租赁服务单位比选采购采购公告 | |
| 1. 采购条件 | |
| 本采购项目中国航油集团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AI视觉识别售货机设备租赁服务单位比选采购(项目编号:G1100005013015075),项目业主(采购人)为中国航油集团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 自筹 。 | |
|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 |
| 2026年7月,我公司就自助售货机项目与西安地铁达成合作,本批次共计投运100个点位自助售货设备。我公司拟采用租赁方式来满足本批次设备投运需求,租期5年,供应商需提供单体容量在460L以上的AI视觉识别开门柜,3台单门柜组合一组,共计100组,由并柜件连接组合。需按照指定时间分别运输到我方指定点位,并由专业人员上门安装、开机调试,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 |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 |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依法成立5年以上(含)以上,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下同); 2.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设备租赁”、“租赁服务”等相关内容。 3.良好信誉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书面声明)。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4.设备质量保证:所投设备需符合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节能认证及行业质量标准,并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产品证书等。承诺提供性能良好、运行稳定的设备以及后续服务工作。 5.报价合理性:报价应在采购预算范围内,且清晰、完整,无漏项。 6.履约承诺:完全理解和接受采购文件中的全部合同条款。 7.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 8.确保所有设备在要求时间内在规定点位全部安装、调试完成,达到可使用标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 |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 |
| 4.1凡有意参加者,获取采购文件前必须在 (系统) 完成供应商注册,注册方法详见系统用户手册(供应商)。 4.2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远程售标。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6年07月07日至2026年07月15日(北京时间,下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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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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