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2020年临海东矶岛基站电源配套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ITCC-ZJ20ZT0402011(重)),比选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次拟采购台州铁塔2020年临海东矶岛基站电源配套采购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施工改造。基站位于临海区域的东矶岛,岛上无市电供电,通信基站的供电采用风力发电设备、太阳能发电设备和油机发电设备加蓄电池备电方式供电。台州铁塔拟对该基站的动力电源进行整体改造,以达到基站正常供电。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为89.26万元(含税)。
1.2 建设地点:浙江台州。
1.3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4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施工改造。
1.5 分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人为1名。
1.6 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年。
1.7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如下表:
序号 | 名称 | 参数 | 单位 | 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 |
1 | 风力发电机 | 二千瓦的风力发电机 | 台 | 40132.74 |
2 | 柴油发电机 | 带远程控制功能的7千瓦及以上发电机 | 台 | 22212.38 |
3 | 胶体蓄电池 | 规格2V1000AH/-48V | 组 | 67411.50 |
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2.1.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4本次比选接受代理商参选。
2.1.5参选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1.6参选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7参选人企业主要负责人至少一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拟派本项目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书须由通信主管部门核发。
2.1.8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9参选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2017年1月1日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失信问题已处理、整改完成的除外。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的;
(6)在与中国铁塔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包括但不限于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7)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7月8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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