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分公司2020年低速充电桩安装施工项目(第二次)
比选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分公司2020年低速充电桩安装施工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DXCG-XJTT-TC-20200615),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分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应答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工作。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分公司2020年低速充电桩安装施工项目。
2.2、项目编号:DXCG-XJTT-TC-20200615。
2.3、采购预算:预估金额150万元(含税), 税率9%。
2.4、采购内容:低速充电桩安装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及清单)
2.5、保修期:终验后24个月。
2.6、工期:收到甲方订单后,到采购人指定地点,7天之内安装完毕。
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8、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9、实施地域:塔城地区。
2.10、标段划分及中选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共中选4人。份额1:35%,实施区域:塔城市新华路北侧各小区,额敏县城区、裕民县兵团管区、托里县城区北、和丰县城区北;份额2:25%,实施区域:塔城市新华路南侧各小区,农九师城区、裕民县城区北、托里县各乡镇、和丰县城区南;份额3:22%,实施区域:塔城市各乡镇、额敏县各乡镇、裕民县城区南、托里县城区南、和什城区;份额4:18%,实施区域:塔城兵团区;额敏县各团部、裕民县景区、铁厂沟镇、农十师管区,第五名备选。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综合得分前5名为中选候选人。
2.11、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最高限价详见报价部分。应答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应答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含港、澳、台)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2、本项目要求应答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3.2.1须具备有效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包含)及以上资质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包含)及以上资质;
3.2.2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应答人须同时须具备以下人员:
(1)须具备有效项目经理至少1名,项目经理具备有效二级建造师证书或中级工程师,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须具备有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1人,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须具备有效特种行业作业证书(电工证)的人员至少1人。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5、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应答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应答人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应答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应答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
(5)不满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五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将被否决。
5、获取比选文件
5.1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020年06月30日10时00分至2020年07月2日1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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