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油田264万千瓦新能源及配套煤电、碳捕集一体化项目(一期)煤电项目
厂外建筑安装工程
谈判采购公告
新疆油田264万千瓦新能源及配套煤电、碳捕集一体化项目(一期)煤电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以《关于新疆油田264万千瓦新能源及配套煤电、碳捕集一体化项目(一期)新能源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石油股份工程物装[2024]13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新疆油田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由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EPC总承包,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本项厂外建筑安装工程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代理机构为: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现对本项目厂外建筑安装工程进行国内公开谈判采购。
1. 采购编号:SCZF2026-TP-0284/001
2. 项目名称:新疆油田264万千瓦新能源及配套煤电、碳捕集一体化项目(一期)煤电项目厂外建筑安装工程
3.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3.1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克拉玛依市金西九街,工程内容和规模见采购范围。
3.2 采购范围:本次采购主要为两部分,即:厂外补给水工程(包括地表水管线、中水管线施工以及相关手续办理等)、储灰场工程(包括储灰场工程内容包含灰场、灰场管理站、运灰道路以及相关手续办理等)。具体采购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3.3 工期要求:
补给水工程计划于2026年3月15日正式开工,于2026年5月20日前完工;储灰场工程计划于2026年3月25日正式开工,于2026年7月31日前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4.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4.2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且资质在有效期内: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2019年 1月1日至谈判响应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类似供水管道施工业绩,且至少具有1项类似围堤、堤坝、防洪堤工程施工业绩。
4.5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建筑工程)资质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目前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
4.6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7本标段不接受供应商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
4.8供应商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的入库且状态正常。
5. 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从2026年1月30日17时00分到2026年2月4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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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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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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