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市分公司2020年低速电动车充电桩安装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B-2004C4D0013-HGB010),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市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采购能源经营业务低速电动车充电桩安装服务供应商,服务供应商负责充电桩及相关配套的安装、外电引入、进场协调等服务内容,预计设备数量1000套。预估采购金额为141.7万元(含税)。
本次集中采购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如上级公司另有要求,按上级公司要求执行)。
1.2本项目中选人数量为6个,每个中选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综合排名 | 预估数量 (套) | 份额占比 | 实施地域 |
第一名 | 200 | 20% | 监利县、松滋市 |
第二名 | 190 | 19% | 开发区 |
第三名 | 180 | 18% | 公安县、石首市 |
第四名 | 160 | 16% | 江陵区、洪湖市 |
第五名 | 150 | 15% | 荆州区 |
第六名 | 120 | 12% | 沙市区 |
注:签订合同时,合同预估上限金额=预估金额*中选份额占比。
1.3本项目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不含税单价1300元/套,参选人的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3 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4 参选人应具备如下资质之一:
①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
②有效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
③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须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及承试类)。
2.1.5参选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6参选人应满足本项目工期为自收到具体安装订单后20日内完工。
2.1.7参选人应满足本项目保修期为自终验合格之日起2年。
2.1.8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参选人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http://www.bdebid.com)发售电子比选文件,不再发售纸质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6月9日至2020年6月12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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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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