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光泽县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光泽县刑警大队2017年刑侦基础工作设备器材采购项目(取证设备)进行询价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光泽县刑警大队2017年刑侦基础工作设备器材采购项目(取证设备)
项目编号:瑞晟南招[2017]1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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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 指标 | 采购单位 | 联系方式 | 预算价 |
1 | 手机取证一体机、计算机介质取证设备 | 1批 | 见采购文件 | 光泽县公安局 |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159909068 | 271000元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投标人资格要求:(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3)、具有住址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提供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正本提供原件,副本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报名和审查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7.1 万元(人民币)
报名时间:2017年07月14日 09:00 至 2017年07月18日 23:59(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