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2020年房屋维修用料采购项目,(比选编号:NC28172020000034,采购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锦州市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方(以下简称应答方)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2020年房屋维修用料采购项目 ,预估金额为15万元(不含税)。
1.2采购内容:详见公告附件 
1.3交货地点:锦州市联通指定地点落地交货。
1.4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日内交货。
1.5保修期:自到货之日起12个月
1.6中选原则:
(1)本次公开比选项目共选取一名中选人,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经评审通过初步评审应答方的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推荐前二名为本项目第一至第二中选候选人,当出现多个应答方应答报价相同时,按照注册资金由高到低优先确定排名顺序。如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应答人<3名,评审小组将否决全部应答,本次比选失败。
(2)如公示期内无异议,则确定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为本项目中选人。
(3)如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公开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选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小组提出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进行采购。
1.7 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最高应答限价为15万元(不含税)。应答人任何应答报价高于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  应答方资格要求 
2.1 应答方基本资格要求
2.1.1 本项目要求应答方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1.2  本项目要求应答方满足以下财务要求: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近期对外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该专票无"代开"字样)。
2.1.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2.1.4  本项目要求应答方满足以下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1.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2 其他要求:
2.2.1.符合法律法规中的要求以及比选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内容。
2.2.2.严禁被列入中国联通集团公司及辽宁省联通黑名单的供应商(禁入期内)参与本次采购。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方,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06月3日17:00至2020年06月9日17:0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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