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谈公告
受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拟对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聘请证券法律服务机构,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合格的报价人前来提交密封的应答文件。
1、采购编号:ZJ-SN2024-DL271-1
2、项目名称: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聘请证券法律服务机构
3、项目概况:(详见第三章)
3.1服务内容:
3.1.1为采购人日常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及时解答相关法律问题,并在采购人要求时出具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3.1.2为采购人重大经营决策事项提供法律意见;
3.1.3起草和审查采购人经营活动所涉及的一般法律文件;
3.1.4协助采购人草拟、审查、商谈合同等;
3.1.5对提交采购人董事会审议的公司基本管理制度,提出制订条款及具体修订条款;
3.1.6为采购人提供上市公司所涉及的日常证券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列席采购人股东会、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起草会议决议与纪要,出具股东大会法律见证意见书及董事、监事、高管的承诺与声明见证意见书,协助采购人完善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
3.1.7为采购人提供投资方面的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为采购人提供所属公司所涉及的公司新设、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注销等方面的法律服务,为采购人提供并购重组方面的前期服务;
3.1.8为采购人提供采购方面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协助起草、审查招投标及采购谈判文件,为招投标及采购活动提供法律保障;
3.1.9为采购人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对采购人相关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及实务培训;
3.1.10定期向采购人提供最新法律动态及解释;
3.1.11办理采购人委托的其它法律事务;
3.1.12根据上述服务内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应由两名律师签字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上述服务对象包括采购人及采购人之子公司。
3.2 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合同期满,经采购人考核为优秀的,可续签本合同,一年一签,连续续签不超过三次。
3.3报价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报价人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扫描件等)。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13万元(含税包干价,评审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评审价计算方式详见第三章)。
5、应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谈判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